为了利于外销,经原国家轻工部批准,茅台酒外销商标于1958年改为“飞天”牌,图案借用在西方社会影响很大的敦煌“飞天”形象,为两个飘飞云天的仙女合捧一盏金杯,寓意为茅台酒是外交友谊的使者,并一直沿用至今。因此叫飞天茅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