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社会保障、帮扶救助、优抚安置等公共服务工作,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,负责医疗卫生、计划生育、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,负责特殊困难群体(残疾人、孤寡老人、五保户、烈士家属、精简退职人员等)的权益保障工作,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,协调和管理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体育等工作,协助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工作,承办党委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负责社会保障、帮扶救助、优抚安置等公共服务工作,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,负责医疗卫生、计划生育、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,负责特殊困难群体(残疾人、孤寡老人、五保户、烈士家属、精简退职人员等)的权益保障工作,负责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工作,协调和管理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体育等工作,协助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工作,承办党委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